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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5年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4-27 21:38 来源: 点击:6242
各班级:
本奖学金由我院2003届城市规划专业校友刘文峰先生发起,在学院设立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(基金会理事由姚江华、王胡军、刘文峰、杨华、赖恒友、张嵩辉、江峰、彭淑庆、侯泽平、张振东等10位校友担任),用于奖励城建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。为做好2015年第二届奖学金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全院城市(乡)规划、建筑学专业本科生(不含2010级、2014级)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。
2.尊师爱院,注重文明礼貌,道德品质优良。
3.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曾获得三好学生或专业奖学金者优先。
4.凡受到省级以上部门表彰,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,或在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者优先考虑;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5.凡本年度受到院级以上各类处分、通报者,不得申报。
6.同等条件下,已获学校专项奖学金、上年度已获本奖学金的,原则上不再申报。
三、奖励办法
1.奖励人数:10人(城市(乡)规划专业6人、建筑学专业4人)。
2.奖励办法:每位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2000元;配备优秀校友作为客座专业导师,对获奖者从学习、就业等方面进行“一对一”指导,直至毕业。
四、评选流程
1.宣传申请阶段(4月27日-5月4日):学生本人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(A4纸),填写《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申请表》(附件一),并将相关证明材料(一式两份)报院学工办初审(杨永红老师,88120436);班级民主评议后择优向学院推荐;
2.遴选公示阶段(5月5日-5月9日):学院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择优遴选,确定候选人;征求“理事会”意见,确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;
3.审批核定阶段(5月10日-5月11日):公示后无异议,院学工办报院表彰与奖励领导小组及“理事会”审定;
4.奖励颁奖阶段(5月12日):学院举行颁奖仪式,对受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,确定校外客座专业导师,进行“一对一”辅导。
五、未尽事宜请咨询:杨永红:88120436;地址:方荫楼一区四楼辅导员办公室。
附件:1.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申请表
      2.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“规划建筑校友基金会奖学金”汇总表
  
院学工办
2015年4月2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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