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中心 NEWS
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行业资讯 > 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的通知【建村〔2013〕124号】
发布时间:2014-06-19 22:20 来源: 点击:4416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(建委、农委)、文化厅(局)、财政厅(局),计划单列市建委(建设局)、文化局、财政局:
  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(试行)的通知》(建村〔2012〕125号),在各地初步评价推荐的基础上,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并公示,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文化部、财政部(以下称三部门)决定将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马栏村等915个村落(名单见附件)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,现予以公布。
  请按照三部门印发的《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建村〔2012〕184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》(建村〔2013〕102号)要求抓紧建立中国传统村落档案,编制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,探索开展保护性修复试点。三部门将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予以监督指导。


  附件:第二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


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8月26日




上一篇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《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(试行)》的通知【建村〔2013〕104号】
下一篇:关于启动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【发改高技〔2013〕1772号】